擁有雙重國籍意味著雙重忠誠,因此很多國家不允許雙重國籍者擔任公職。最近,澳大利亞副總理喬伊斯,因為從父親那裡繼承新西蘭國籍,而喪失議員資格,令雙重國籍這一問題再次成為熱門話題。


研究全球部分國家的相關規定會發現,由於各國的相關規定不相同,對於本國民眾的影響也不同。


不少西方國家,除了一些需要特別安全許可的職位,一般對雙重國籍者較為寬容。

在美國,政客擁有雙重國籍是普遍現象,如電影明星出身的施瓦辛格在擔任加州州長期間,一直保留著美國和奧地利雙重國籍,美國參議員克魯茲直到2014年才宣布放棄加拿大國籍。


1999年美國總檢察長辦公室發布規定,禁止司法部僱用非美籍人員,不過擁有雙重國籍的人不在禁止之列。


自《1948年英國國籍法案》起,英國法律基本上沒有限制英國國民不能兼為另一國家的公民。所以英國國民取得別國國籍者,不會自動喪失英國國籍。同樣地,成為英國國民也不須放棄原來的國籍。


在德國,合法擁有雙重國籍的人,也可以出任公職。如2010年至2013年擔任下薩克森州州長的麥卡利斯特(David McAllister)就同時擁有德國和英國國籍。


不過在歸化入籍的問題上,幾乎所有希望入籍德國者,都要放棄原本擁有的國籍。


在加拿大,政客也可擁有雙重國籍,加拿大前總理約翰·特納,一直擁有英加雙重國籍,該國許多政黨領袖也都擁有雙重國籍。


在荷蘭,公民允許雙重國籍,但申請者被警告可能會有例外情況,根據不同情況,有可能必須在荷蘭國籍和其他國籍之間作出選擇。


如7月份,荷蘭首相馬克·呂特(Mark Rutte)警告生活在英國的荷蘭公民,如果他們在英國脫歐之後,留在那里而申請英國國籍,那就會被剝奪荷蘭護照。


另外,挪威和奧地利均與荷蘭簽署了雙邊協議,互不允許雙重國籍。


不過,擁有摩洛哥丶荷蘭雙重國籍的阿里卜(Khadja Arib),卻是一個罕見的例外,而且在政壇上表現不凡:她是荷蘭眾議院的發言人。


在澳大利亞,該國去年通過法案,不允許持有雙重國籍者擔任兩院議員,這一新規定讓不少議員被迫離職。最近,副總理喬伊斯也因從父親那裡繼承新西蘭國籍,而喪失議員資格。


在中國,國籍法第三條規定,中國大陸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。除此之外,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,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,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。


在印度,公民也不允許持有雙重國籍。由於海外印度裔的持續呼籲,新德里政府用了折中辦法,即海外國民身份,擁有這一身份的印裔外籍人士,可以得到前往印度的多次往返簽證,並且不用進行外國人登記註冊。


不過,海外公民身份不是真正的國籍,也沒有與之相應的選舉權力和被選舉權權力以及出任公職等權力。


在埃及,擁有雙重國籍的人,不能被選為議員。在以色列,成為國會議員前,當選者需要放棄另一國籍。在菲律賓,擁有雙重國籍的人也不能競選公職。